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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3年中考政策出台 实行远程网填报志愿
来源:石家庄技校网  2013-05-27 18:54:53  浏览查看()

  本网讯 日前,《石家庄市2013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今年石家庄市中考将于6月21日-22日进行,五个科目考试时间各120分钟。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出现了三大变化,包括升学考试文化科实行网上评卷、填报志愿时实行远程网填报和分段“批次内平行志愿”录取。石市中考为何要实行这些变化,这些变化会给考生带来哪些影响?昨日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本报记者 郭鹏

  变化首次实行远程网填报志愿

  政策变化:市内五区所有考生、各县(市)、矿区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以及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内的考生,以远程网方式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市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具体实施细则详见市考试院相关文件);各县(市)、矿区报考本县区属高中和职教中心的考生,按当地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

  市教育局解读:实行远程网填报志愿具有准确、直观、便捷的特点,能让学生和家长得到更多的报考信息,也会让他们有更多的选择,自由自主地填报志愿,保证考生的利益。

  变化文化科目首次实行网上评卷

  政策变化:2013年实行中考文化科目网上评卷,使用统一的软件、统一扫描、统一评卷标准。网上评卷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考试院和市教科所共同组织。市教科所具体负责抽调阅卷教师阅卷,市考试院具体负责网评设备、技术支持等其他网评工作。

  市教育局解读:2013年石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初中升学考试文化科目网上评卷。网上评卷将改变传统阅卷及统计分析的手段、模式,强化对评卷的监控,通过对评分误差的控制、阅卷进度实时监控以及网上阅卷系统对相关数据自动存储、处理等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评卷、合分、登分误差,提高阅卷效率和阅卷质量,确保阅卷工作客观、公平、公正。

  变化实行分段“批次内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政策变化:中考招生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分为A和B,其中一批A招收音乐、体育、美术和书法专业考生的高中学校;一批B招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三批: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四批:高职专科(含"3+2"高职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段录取。采用“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依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检索投档,如考生有两个以上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只投按排序最前面的一个志愿。

  市教育局解读:实行平行志愿,可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和难度,让考生有更多选择的机会。

  招生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80%为分配生

  2013年,石市继续将市区范围内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80%,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0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市区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石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石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

  各县(市)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由各县(市)教育局将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的80%,依据本县(市)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直接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

  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4所学校面向农村县(市)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将4所学校公助生计划的80%,依据各县(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以县(市)为单位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再由各县(市)教育局依据所属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20%公助生指标实行统一录取。

  各省级示范高中招生重点不同

  市区招收分配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共20所,包括:石家庄市1中、2中、4中、5中、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54中、师大附中、精英中学。其中,1中、2中、5中、15中、24中、师大附中等6所学校面向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其中市1中、15中、师大附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3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市2中、5中、24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3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精英中学分配生面向全市所有初中学校。

  市内五区、开发区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范围以京广铁路为界,铁路以西的学校面向桥西区、新华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铁路以东的高中学校面向开发区、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

  提醒烈士子女等七类考生可获加分

  根据石市2013年中考政策,七类考生可获得加分。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及二级运动员,且在报考当年经过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照顾20分。2011年秋季进入初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由原来的在考生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照顾16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4、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按石家庄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市区参加中考的除外)。

  5、现役军人子女照顾8分。

  6、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

  7、参加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阶段学生奖励5分。

  市教育局表示,以上照顾分数在普通高中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一律由招生部门负责在媒体公示,接受监督。

  来源:燕赵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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