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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省中考时间 6月22、23日
来源:石家庄技校网  2013-03-11 17:09:21  浏览查看()

    本网讯 2013年陕西省中考将于6月22、23日进行,西安市今年中考报名工作将于3月11日至15日进行(3月4日至10日为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今年中考首次全面实行网上报名,12类外地户籍考生可以在西安参加中考。

  条件:报考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年龄不能超十八岁

  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者应具有西安市正式户籍(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除外);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

  要求:报考信息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各区县招生部门将采集考生数码照片,报考信息需要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应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确保无误。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报名期限内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未在区县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和考生信息签名确认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报名网站:西安招生考试网(www.xaks. com.cn)。

  收费:每位考生需交纳报名考务费40元

  在外市借读的西安市户籍初中应届生,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教育局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所有报名考生须交纳报名考务费40元。

  录取:城六区统一组织三县四区分区县实施

  按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城六区(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西安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三区四县(阎良、临潼、长安、周至、户县、高陵、蓝田)分区县组织实施,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未央区和长安区进行,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学校录取以地市为单位全市统一组织。

  政策:符合条件的12类外地考生可在西安中考

  西安市今年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12类外地户籍考生可在西安参加中考,含:夫妇双双为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人员,委托西安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及其他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为西安市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西安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经人事、民政部门批准的在西安市自主择业的复转退伍军人的适龄子女;在西安市有较稳定工作的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海外华侨华人子女;台湾、香港和澳门籍学生;外国外交人员或侨民的适龄子女。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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