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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中招政策出台 三点显著变化
来源:石家庄技校网  2013-03-11 17:21:15  浏览查看()

  志愿:一共可填7个志愿

  考生在文化考试结束后、评卷开始前,在家长或监护人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填报升学志愿。志愿填报个数(共7个)如下:

  提前批次(2个):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学校1个,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或师范学校1个;

  第一批次(2个):四星级及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班;

  第二批次(2个):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去年“高等职业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班、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专业班、国家级技工学校技师班和高级技工班;

  第三批次(1个):中等专业学校中职专业班、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和中级技工班。

  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若考生在学校确认志愿时受阻,可于志愿确认结束后一日内,直接到区招生办申请确认。

  降分:特长显著有机会破格录取

  在投档控制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校,征求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经市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该校的投档控制线。

  对确有培养前途、专业加试成绩优秀、但中考成绩未达规定控制线的特长生,由招生学校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准予破格录取。

  加分: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部分特殊人群子女可在中考中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可加2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战时个人三等功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南京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的子女,可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申请加分照顾的考生,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须在网上公示。

  南京市2013年中招工作日程

  3月10日至11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3月20日至31日,体格检查。 4月1日至20日,体育考试。 4月20日至21日,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5月13日至17日,综合素质评价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 5月20日,公布录取工作意见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5月20日至21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补报名。 6月10日至16日,公示申请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 6月16日至19日,文化考试。 6月20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大会。 6月20日至21日,考生网上填报升学志愿。 6月22日,考生和监护人确认志愿信息。 6月23日至28日,网上评卷。 7月1日,公布升学考试成绩。 7月4日至18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8月1日至2日,普通高中和高等职业学校补录。 9月9日至13日,中等职业学校补录。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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